樂安縣鑫旺石業有限公司樂安縣招攜鎮深坑林場飾面花崗巖礦
發布時間: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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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安縣鑫旺石業有限公司樂安縣招攜鎮深坑林場飾面花崗巖礦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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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樂安縣招攜鎮深坑林場飾面花崗巖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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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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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安縣鑫旺石業有限公司企業類型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樂安縣招攜鎮坪頭村新街組泥坑。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如順,注冊資本壹佰萬元,經營范圍:飾面用花崗巖露天開采,建筑用石材加工、銷售。
樂安縣招攜鎮深坑林場飾面花崗巖礦采礦權人是樂安縣鑫旺石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為陳育云。礦區位于樂安縣城南西直距約31km處,隸屬樂安縣招攜鎮管轄,礦區范圍地理坐標為:東經115º57ˊ58〞,北緯:27º10′29〞 礦區有簡易公路與鄉村公路相連,交通較為便利 。開采礦體最高標高為+555m,最低標高+515m,礦區面積0.8001km2。礦區有簡易公路與鄉村公路相連,交通較為便利。
礦山采場采用分階段(臺階)山坡式露天開采方法,開采礦種為飾面用花崗巖,規模為0.3×104 m3/a,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的方式,采礦工藝為分階段(1m-1.3m)非爆破縱向垂直圓盤鋸切割、水平及橫向鑿眼脹裂劑分離。
礦山生產工藝流程為:剝離開拓自由面→切割立面→頂翻→荒料運輸→廢碎石清運等工序。
縱向垂直圓盤鋸切割、水平及橫向鑿眼脹裂劑分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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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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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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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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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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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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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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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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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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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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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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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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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開采過程中存在: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淹溺、容器和其它爆炸及其他等10類危險因素。礦山應重點管理:觸電、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
2.開采過程中存在:粉塵、噪聲、振動等3類危害因素。礦山應重點加強粉塵危害因素防治。
3.評價項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凍)、大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因素。礦山對雷電等自然災害應引起重視。
4.礦山不存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中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2)評價單元情況
報告對安全管理單元、總平面布置單元、采剝單元、開拓運輸單元、爆破單元、電氣單元、防排水單元、防滅火單元、排土場單元、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單元等10個評價單元,共128項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無關項17項、不符合項有13項,合格項99項。合格項占檢查項總數的89.1%,對照表4.1 可知,礦山類型為B類,能滿足安全生產活動。
3)評價結論
結論:樂安縣鑫旺石業有限公司樂安縣招攜鎮深坑林場飾面花崗巖礦安全生產條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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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