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地下開采
發布時間: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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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地下開采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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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地下開采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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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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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浮梁縣北東30°方位,直距30km處。地理坐標:東經117°23ˊ52″~117°24ˊ05″,北緯29°23ˊ02″~29°23ˊ16″,行政區劃隸屬于浮梁縣臧灣鄉。
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在2006年首次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后由于礦山開采現狀與原設計不符,按照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許可工作的通知》要求,企業2015年4月委托湖南聯盛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完成所屬礦山整改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2015年5月29日,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贛安監非煤項目設審[2015]25號通過該整改設計安全專篇審查。企業于2018年6月委托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地下開采整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并進行了現場竣工驗收。
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取得了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礦山相繼在2009年、2012年、2015、2018年按照程序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證書編號:(贛)FM安許證字[2006]M0367號,有效期3年,于2021年04月25日到期。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0002011014120103860,有效期2021年6月14日。
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其金礦地下開采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受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成立了由評價人員和技術專家組成的評價組。評價組于2020年12月16日前往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調研,收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礦山設計資料、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措施資料和礦山現狀資料。根據礦山的生產工藝特點和環境條件,針對礦山生產運行過程,通過對其設備設施、安全裝置情況和安全管理現狀的調查,定性、定量分析其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危險度,對其安全管理狀況給予客觀的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在此基礎上編制本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以作為礦山安全許可證延期換證的技術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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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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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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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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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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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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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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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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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彭家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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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彭家志,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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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2月16日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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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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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地下開采所用炸藥為重點控制危險源。
2、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地下開采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炸藥爆炸,放炮,冒頂、片幫,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高處墜落,中毒、窒息,觸電(雷擊)、火災,淹溺,車輛傷害,坍塌,容器爆炸,粉塵危害,噪聲與振動危害等危險、有害因素,危險等級為II-IV;另外礦山還存在高原反應危險和低溫、照明不良等危險、有害因素。評價項目無《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中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3、通過對各單元安全檢查表分析評價,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地下開采能夠基本滿足現在生產的需要,得分率為80.1%。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技術保障條件基本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安全生產條件和技術保障條件基本合格。
4、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地下開采應認真考慮本報告中分析的危險、有害因素,積極落實所提出的各項預防對策措施和建議,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規程要求進行完善,保持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成果,不斷提高礦山的本質安全程度,實現礦山長周期安全生產。
評價結論: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金礦地下開采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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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0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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