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動力廠8萬m3煤氣柜、5萬m3煤氣柜裝置
發布時間:2021-04-18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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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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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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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江鋼鐵公司)是一家集燒結、煉鋼、軋材生產工藝于一體,具有年產550萬噸能力的鋼鐵聯合企業,坐落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九江鋼鐵公司的前身江西九江鋼廠有限公司,2006年8月,江西萍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萍鋼公司)成功兼并江西九江鋼廠有限公司,經淘汰落后產能的技術改造,形成年產550萬噸的規模。公司主要裝備有:180㎡燒結機兩臺、238㎡燒結機一臺;450m³高爐一座、1080m³高爐一座、1780m³高爐兩座;60噸轉爐兩座、120噸轉爐兩座;連鑄機5套;普棒、高棒、高線、優特鋼、中厚板軋制線5條;5000噸泊位大型碼頭5座;220kv變電站1座;TRT、燃氣、蒸汽、余熱自發電機組10臺,裝機容量共106MW。
2012年11月,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重組萍鋼公司,實施以放權為核心的管理變革,九江鋼鐵公司成為真正意義具有生產經營主體權利的子公司,實現了責權利的全面統一。2014年1月列入國家工信部公示的第二批符合鋼鐵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錄。公司現有員工5800余人。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轉爐冶煉過程中產生大量轉爐煤氣,這些煤氣回收后可作為優質燃料使用。但由于轉爐煤氣的發生是間斷的,而煤氣用戶使用要求連續、穩定,并且轉爐煤氣經煙氣凈化系統凈化后含塵量≤100mg/Nm³左右進入煤氣柜儲存,除鍋爐處其它用戶都不能直接使用,需經電除塵器進一步凈化使其含塵量降至10mg/Nm³以下,然后通過轉爐煤氣加壓機升壓后并入煤氣管網送用戶使用。因此為調節轉爐煤氣的供需不平衡,確保供用戶的煤氣質量和使用壓力要求,九江鋼鐵公司在廠區內設置了轉爐煤氣儲配站,站內設有轉爐煤氣柜、轉爐煤氣電除塵器以及轉爐煤氣加壓站。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現有轉爐煤氣儲配站兩座:8萬m³煤氣柜裝置、5萬m³煤氣柜裝置。九江鋼鐵公司下設煉鐵廠、煉鋼廠、軋鋼廠、動力廠等生產單元,轉爐煤氣儲配站是動力廠的生產單位之一,其中8萬m³煤氣柜裝置設置在動力廠的運行二車間,5萬m³煤氣柜裝置設置在動力廠的運行一車間。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現有轉爐煤氣儲配站兩座:8萬m³煤氣柜裝置、5萬m³煤氣柜裝置。轉爐煤氣儲配站是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以新代舊綜合利用技術改造工程”、“年產200萬噸鋼鐵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及配套制氧機工程”項目的配套設施,其中8萬m³煤氣柜裝置項目于2010年12月24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江西九江鋼廠有限公司以新代舊綜合利用技術改造工程安全設施專項驗收批復》,批復文號為:“贛安監三驗批[2010]12號”;5萬m³煤氣柜裝置項目于2013年4月3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鋼鐵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及配套制氧機工程安全設施驗收意見》,意見文號為:“贛安驗備三字[2013]4號”。
根據《九江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加強涉危工貿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九應急工貿字〔2020〕4號,涉危工貿企業開展安全評價的要求,受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的安全現狀評價工作,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成了評價組,對委托方生產裝置的運行及其安全管理進行充分了解后,充分查找了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種類和程度;對存在的問題,評價組成員和委托方的陪同人員進行了及時的溝通,并提出了改進建議。評價組按照《安全評價通則》的要求,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采用合適的安全評價方法,經過定性分析與定量計算,編制完成了本安全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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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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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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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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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倪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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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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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楊、羅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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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冠、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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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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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倪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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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0月15日勘察現場、搜集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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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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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包括煤氣(主要成分一氧化碳45%~55%、二氧化碳18%~21%、氧氣0.2%~0.6%、氫氣1.1%~1.5%),主要危險因素有中毒窒息、火災、爆炸、容器爆炸、電氣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淹溺、車輛傷害、高處墜落,主要有害因素包括有害氣體、高溫、噪聲等。中毒窒息和火災、爆炸是本企業的主要危險因素。
二、定性、定量評價識結果
1、本報告以《鋼鐵冶金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414-2018、《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05、《鋼鐵企業煤氣儲存和輸配系統設計規范》GB51128-2015、《工業企業干式煤氣柜安全技術規范 》GB51066-2014等有關規定為主線,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廠址單元、總平面布置單元、工藝設備、管道單元、公用工程單元、進行符合性評價,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在廠址、平面布置、防自然條件影響方面符合規范要求,作業場所、工藝、設施、設備、裝置安全條件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符合規范要求。
2、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轉爐煤氣中的一氧化碳(含量45%~55%)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高毒物品,該裝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劇毒品、監控化學品、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該裝置不涉及危險工藝。
3、重大危險源辯識結果
經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轉爐煤氣儲配站8萬m³煤氣柜裝置構成危險化學品三級重大危險源,5萬m³煤氣柜裝置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
4、利用中國安全生產科學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與管理》軟件計算: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個人風險等值線未出線,社會風險曲線計算得出沒有社會風險。發生泄漏事故的后果可以小到忽略。
5、確定該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執行《工業企業干式煤氣柜安全技術規范》GB51066-2014表4.1.2的規定:1)與甲類物品倉庫,明火地點或散發火花的地點、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可燃材料堆場、室外變、配電站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5m;2)與高層民用建筑之間的距離不小于40m;3)與裙房,單層或多層民用建筑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0m;4)與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其他建筑物之間的間距不小于25m,與耐火等級為三級的其他建筑物之間的間距不小于30m,與耐火等級為四級的其他建筑物之間的間距不小于35m。
6、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作業場所涉及的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
7、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了較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制訂了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領導安全意識較強,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注重提高員工素質,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公司特種設備進行了登記建檔,并定期進行了檢測檢驗;對各類防雷建筑物、裝置、設備,采取了防雷防靜電措施。
8、主要存在的問題:
在對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的安全現狀評價中評價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和查閱有關資料,發現項目在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6、整改情況:
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評價組及時通知了該公司進行整改,該單位很重視并及時認真地進行了整改,經現場復查已有問題整改到位。整改情況見評價報告附件。
三、評價結論
1、綜上所述,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裝置安全條件達到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2、建議
1)對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設備及配套的安全裝置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檢驗、操作、維修、保養,保持設備、設施的完好狀態;勞動安全衛生專用設備,包括通風、降溫、消防、降噪、標志、防護等設施,要指定專業人員負責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2)應嚴格按照設備檢維修作業許可證的要求對檢維修全過程進行監督,加強相關方的管理,對危險作業如動火、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應嚴格作業票審批制度,加強管理。
3)在站區實施動火作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動火作業,認真執行動火安全作業證制度。
4)應經常檢查煤氣設施有無煤氣泄漏,供應壓力等參數是否正常,系統有無阻塞、有無積水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聯系煤氣供應單位、調度指揮單位給予解決。
5)應注意檢查和維護工藝區裝置、設備等地方設置的防雷、防靜電接地系統,并應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合格,保證其接地的可靠性。
6)在防爆區域內的所有金屬設備、管道、法蘭都必須設計靜電接地,法蘭還應作跨接,不允許設備及設備內部結構有靜電產生。
7)對于用管道輸送物料的生產設備以及管線之間的連接處均采取相應的密封措施,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介質泄漏。
8)對安全防護設備、消防滅火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有效、可靠運行。
9)根據生產工藝過程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制訂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不了解危化品及工藝過程的危險性、誤操作或處理不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10)定期進行管道設施檢查維護,管道外表應完好無損,無腐蝕跡象,外表防腐涂層應完好,管道應有色標和流向標志。
11)站內自控系統應定期進行調試,可燃氣體報警探頭定期進行校驗,確保其在有效狀態。
12)每年應檢測氣柜基礎沉降情況,沉降值應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有異常沉降或由于沉降造成管線受損的現象;氣柜還應定期監測垂直度,防止氣柜傾斜。
13)為了更安全的管理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放散塔裝置,建議企業完善動力廠8萬m³煤氣柜、5萬m³煤氣柜放散塔裝置的燃燒熱輻射影響。
14)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生產工藝過程控制和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管理,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夯實安全管理基礎,逐步建立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15)企業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2019]第2號)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的要求,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重新修訂,并按要求完善應急器材的配置。
16)企業應根據《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T 50493-2019的要求:釋放源處于封閉式廠房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有毒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內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2m,現場增設有毒氣體探測器。
17)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還應做好以下要求:
(1)應嚴格執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9號)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受限空間作業,應辦理作業許可證,制定可靠的安全作業方案,采取監督、監測、通風、救助和承包商監督等措施。在方案中要明確作業負責人、作業人員、安全監管人員的職責。對高風險的受限空間作業(如易燃易爆介質、窒息介質、Ⅲ級以上高處作業等)在作業方案中要有安全技術方案或單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其中要有應急救援處置內容,以應對突發狀況。
(2)在煤氣區域工作的作業人員,應攜帶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儀,進入涉及煤氣的設施內,必須保證該設施內氧氣含量不低于19.5%,作業時間要根據一氧化碳的含量確定,動火必須用可燃氣體測定儀測定合格或爆發實驗合格;設施內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氣含量低(小于19.5%)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等隔離式呼吸器具;設專職監護人員。
(3)作業開始前,根據受限空間盛裝的物料的特性,對受限空間進行清洗或置換,并使用相應氣體檢測儀,采用多處取點、代表性取點的方式進行氣體檢測,對于檢測合格的受限空間方允許安排人員作業。
(4)進入受限空間內進行清洗檢查作業前,應有人監護。
(5)受限空間帶有攪拌器等用電設備時,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上鎖并加掛警示牌。
(6)作業過程中對受限空間內氣體進行定時監測,每2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min,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并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7)作業開始之前,須保證空間內良好的通風條件,必要時應采取強制通風,禁止向受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涂刷具有揮發性溶劑的涂料時,應做連續分析,并采取強制通風措施。
18)煤氣設施的維護與檢修
(1)煤氣設施操作,除特殊情況外均應保持正壓狀態,在設備停止生產,保壓又有困難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設備內殘余煤氣吹掃干凈
(2)煤氣設施停煤氣檢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內部煤氣吹凈。長期檢修的設備,檢修前應對設備采取降溫、保濕的措施后,再打開上下人孔和放散管等,保持設施內部的自然通風;備用的煤氣設施應間歇性地通入惰性氣體,防止自燃。
(3)進入煤氣設備內工作時,應事先取空氣樣作檢測分析。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30 mg/m³時,可較長時間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50 mg/m³,時,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h;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100 mg/m³時,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0 min;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200 mg/m³時,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5-20 min,工作人員前后兩次進入設備內工作的時間間隔至少2h以上;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分析取樣時間不應早于動火或進塔前0.5 h,檢修動火工作中每2h必須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0.5 k也要重新分析;取樣應有代表性,防止死角。當煤氣比重大于空氣比重時,在中、下部各取一氣樣;當煤氣比重小于空氣比重時,在中、上部各取一氣樣。允許進入煤氣設備內工作時,應采取防護措施并設專職監護人。
(4)帶煤氣作業或在煤氣設備上動火,要制定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要取得煤氣防護站或安全主管部門的書面批準。作業時應有煤氣防護站人員在場監護,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如銅器或涂有很厚洞滑油的鐵工具,并應備有防毒器具及消防器材。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距作業點10m以外才可安設投光器距工作場所40m內禁止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非工作人員要離開煤氣作業現場。作業結束后應清點人數。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否則,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煤氣設備或管道動火時,動火部位要可靠接地,裝壓力表須與附近儀表室聯系,以測量設備或管道內的煤氣壓力;煤氣區作業只準用電焊,嚴禁用氣焊。
在備用的煤氣設備或管道內動火時,首先要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用蒸汽吹掃。動火前要將動火處1.5-2m以內的沉積物鏟干凈或通上蒸汽。經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后,還應進行含氧量分析,且測爆合格后,方可動火。
(6)加壓機前的煤氣設施應定期檢驗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必須采取措施才能繼續使用。打開煤氣加壓機、脫硫、凈化和貯存等煤氣系統的設備和管道時要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7)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所用照明電壓不應超過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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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0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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