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800t/a硝酸胍生產裝置
發布時間:2018-09-14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1800t/a硝酸胍生產裝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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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興化工公司)地處鄱陽縣枧田街集鎮虎行坦,是一家從事精細化工生產經營的私營企業,國興化工公司主要生產磺胺系列、硝酸胍、全紙紙桶等產品,其中磺胺系列、全紙紙桶等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不屬于本報告評價范圍。公司生產的硝酸胍產品部分用于企業自己生產磺胺系列產品的原料及部分外銷,企業生產規模為1800t/a硝酸胍。國興化工公司現有員工總人數62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10人,生產人員52人,國興化工公司硝酸胍生產人員15人,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占地面積64800m2,法人代表劉國興。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頒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其許可證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05]0181號,有效期至2018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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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馬程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馬程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馬程、王冠、謝寒梅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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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馬程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18.9;
主要任務:為促進安全生產,嚴格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準備工作,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1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的規定,國興化工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稱:贛安中心)對其1800t/a硝酸胍生產裝置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受國興化工公司的委托,贛安中心組織評價組,于2018年4月開始著手評價工作。評價人員在收集有關資料,調查研究、實地檢測檢查的基礎上。通過對工程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等項工作,并根據《安全評價通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的要求,編制完成本評價報告書。本次評價,一方面為企業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提供幫助;另一方面為企業正確認識本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制定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管理,提升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可靠性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
評價報告: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800t/a硝酸胍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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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裝置名稱:1800t/a硝酸胍生產裝置。
建設單位: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已建項目
企業性質:有限公司
占地面積:約64800m2
企業法人代表:劉國興
項目地址:江西省鄱陽縣工業園區(規劃化工集中區)
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地處鄱陽縣枧田街集鎮虎行坦,企業主要產品為磺胺脒、硝酸胍、全紙紙桶等產品。公司生產的硝酸胍產品部分用于企業自己生產磺胺脒生產的原料,部分外售,企業硝酸胍生產規模為1800t/a。公司現有員工總人數62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10人,生產人員52人,本項目生產人員15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占地面積64800m2,法人代表劉國興。
公司現有生產裝置包括3000t/a磺胺脒生產裝置;紙桶生產裝置;1800t/a硝酸胍生產裝置。其中3000t/a磺胺脒生產裝置(101、102生產車間);紙桶生產裝置(紙桶生產車間)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頒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其許可證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05]0181號。
該公司至今未發生過人員傷亡安全事故,周邊環境未有明顯變化。
公司現有員工總人數62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10人,生產人員52人,本項目生產人員15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年操作日為300天,實行三班制。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產管理、安全管理體系,確保生產安全和產品質量,滿足市場需求。
公司一直抓緊安全生產工作,至今未發生過人員傷亡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卓有成效。
評價結論:
該企業安全現狀總體安全狀況
1)該企業所在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鄱陽工業園,企業四周筑起了2.2m高的實體圍墻,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東面圍墻外為山地;南面圍墻外為預留發展用地、農田,南側有一條東西走向的10KV架空電力線(進入本公司的電源線);西面為豐枧渠、大枧公路及農田;北面為山地。該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區域250m范圍內無居民區和重要建筑物等。
該企業廠址所在地250m周邊沒有居民區、商業中心、學校、重要公共建筑等,無珍稀保護物種和名勝古跡。生產裝置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滿足相應標準、規范的要求。
2)該企業裝置產品采用國內成熟、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產品質量達到國內外同類水平,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該企業裝置采用的工藝技術和設備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該企業使用的生產技術、工藝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版本)修訂》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技術和工藝,符合行業安全要求。
3)該公司2017安全投入安全設施投資該公司48.41萬元整,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4)該企業裝置使用物料涉及危險化學品包括液氨、氨水、硝酸銨、硝酸胍、氫氧化鈉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主要危險性為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腐蝕為本企業主要危險因素。
5)該企業建立了危險化學品檔案,編制了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6)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2013年完整版)》的規定,該企業液氨、硝酸胍、硝酸銨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及《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原化學工業部令第11號)、《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令第1號)的規定,該企業危險化學品未列入監控化學品;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該企業危險化學品未列入易制毒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企業危險化學品未列入劇毒物品;對照《衛生部關于印發《高毒物品目錄》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142號),該企業裝置的液氨為高毒物品;根據《易制爆品目錄》2011,經辨識,該企業危險化學品未列入列入易制爆品。
7)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2013完整版)》。該企業雙氰胺與硝酸銨的硝化反應屬于典型危險化工藝。
8)根據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以下稱《標準》)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的規定對該企業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結果為生產裝置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9)該企業裝置的有害因素為噪聲、高溫、低溫,其采取的安全措施,可以控制和消除有害因素對操作人員的危害。
10)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立了安全生產網絡,編制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員工進行了培訓,在生產中能夠嚴格實施各項管理制度,其安全生產管理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用于公司。
11)現場安全檢查表檢查表明,該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條件。
12)危險度分析表明,根據危險度評價,公司的硝酸胍生產操作、液氨鋼瓶、204倉庫均為中度危險。
13)采用事故后果模擬法可知,液氨鋼瓶重大泄漏事故后果分析,液氨泄漏可能造成死亡半徑為32.56m、中毒半徑為119.97m范圍的危害,該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周圍250m以內無居民,故影響不大。
14)該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采用事故后果計算法,計算結果該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17)該企業的公用工程、安全防護設施等均能滿足企業的需求。
評價結論
鄱陽縣國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該企業針對評價組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進行了認真分析,對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改落實,因此,本評價組認為:
國興化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以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守。近三年來安全生產狀況良好,未發生人員傷亡及設備事故。
綜上所述,該公司主體生產裝置及配套設施具備了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的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基本條件,在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整改措施基礎上,該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能夠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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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8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