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縣昌盛化工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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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縣昌盛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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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全現狀評價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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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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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余江縣昌盛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8年3月12日
注冊地址:江西省鷹潭市余江縣黃莊鄉沙灣村
注冊資本:200萬元
法定代表人:呂中其
經營范圍:苯酚、甲酚、異丙苯、ɑ-甲基苯乙烯、多元酚樹脂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45號令),《安全生產條件許可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考慮到該企業成立時間較早,且未進行過新、改、擴建項目,本評價報告選擇以《建筑防火設計規范》GB50016-2014(2018)為標準對企業進行評價。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的工作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該公司委托江西省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生產項目的安全評價工作。贛安公司于2019年4月2日組成課題組,對該企業提供的相關管理資料進行了分析和現場檢查檢測,對項目涉及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全面的調研,現場就存在的問題和委托方的專門陪同人員進行了交流。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的情況下,評價組運用現代安全理論和科學的評價方法對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及有害因素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然后綜合各單元的評價結果提出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在此基礎上,評價課題組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參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現狀評價導則(試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管規劃字[2004]127號)的要求,并與企業進行充分溝通,編制完成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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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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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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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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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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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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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占偉、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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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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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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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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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5;
主要任務:余江縣昌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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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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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余江縣昌盛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鷹潭市余江縣黃莊鄉沙灣村
營業執照:91360622672408949H
法人代表:呂中其
注冊資本:200萬元人民幣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占地總面積:27.3畝
廠區用地面積:16220㎡(約24.3畝)
安全生產許可證:(贛)WH安許證字[2010]0569
許可范圍:苯酚(5kt/a)、異丙苯(5t/a)、α-甲基苯乙烯(500t/a)***
許可日期:2016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
余江縣昌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昌盛化工”)成立于2008年3月12日,該公司苯酚焦油、粗酚綜合利用項目是以煉油企業的苯酚焦油和粗酚為原料,根據苯酚焦油、粗酚中各組分的不同沸點,將粗酚和苯酚焦油混合物蒸餾分離而得到不同產品,是一個蒸餾的物理過程。該公司具有年加工苯酚焦油3000噸、粗酚4000噸,產品為2320t/a苯酚、88.7t/a塔頂油(異丙苯、α-甲基苯乙烯混合物)、2142.2t/a苯乙酮、855t/a多元酚樹脂的生產能力。該公司生產的主要產品有苯酚、塔頂油(異丙苯、α-甲基苯乙烯混合物)、苯乙酮、多元酚樹脂;該公司生產的主要原料有苯酚焦油、粗酚;其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苯酚、塔頂油(異丙苯、α-甲基苯乙烯混合物)、苯酚焦油、粗酚等。
公司主要的廠房包括:
生產區域:101蒸餾裝置、102樹脂裝置;
儲存區域:201原料罐區、202成品倉庫、203包裝桶庫、204危廢暫存庫;
輔助及公用工程區域:301配電間、302發電機室、303鍋爐導熱油爐房、304分析室等。
公司目前共有職工18人,特種作業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11人,公司安全管理人員3人,均取得由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的危險品化學生產安全管理證。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該公司生產過程中涉及有苯酚、塔頂油(異丙苯、α-甲基苯乙烯混合物)、苯酚焦油、粗粉等危險化學品,無劇毒化學品物質。
(2)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該公司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定,該公司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4)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的規定,該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化學品物質。
(5)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關于公布首、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該公司涉及苯酚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6)根據《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該公司生產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典型危險工藝。
(7)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公司的生產單元以及存儲單元均不構成了重大危險源。
(8)根據以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原輔物料、實際操作等條件分析,可以確定項目工程中存在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鍋爐爆炸、淹溺、其他傷害、噪聲與振動、高溫與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火災、爆炸、中毒是該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9)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13號)的規定,該公司生產、儲存裝置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方法適用于定量風險評價法,計算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70m,滿足要求。
(10)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在生產和儲存設施場所中的苯酚蒸餾生產、多元酚樹脂生產、罐區、成品倉庫等單元屬可能危險等級;檢修作業、電氣作業等單元屬一般危險等級;危廢暫存倉庫、供熱作業等單元屬稍有危險等級。
(11)危險度評價,原料罐區為高度危險,101蒸餾裝置為中度危險,102樹脂裝置為低度危險。
(12)安全檢查表評價,總體上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但存在有部分生產裝置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合要求情況,企業已即時做了整改。
三、評價結論:
余江縣昌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四、現場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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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