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萬噸/年焦爐廢氣脫硫除塵改造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2-07-13
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萬噸年焦爐廢氣脫硫除塵改造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公示).pdf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110萬噸/年焦爐廢氣脫硫除塵改造項目安全驗收評價 |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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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3月24日,位于豐城市工業(yè)園區(qū)精品陶瓷基地內的化工集中區(qū),注冊資金:35000萬元,公司法人為麥華剛。該公司現有2座2×55孔6米頂裝焦爐以及與之配套的備煤系統(tǒng)、煤氣凈化系統(tǒng)、煤焦油加工系統(tǒng)、動力能源輔助系統(tǒng)等。生產能力為年產焦炭110萬t,危險化學品生產能力為年產焦油5.2萬噸,產粗苯1.3萬噸、硫磺0.3萬噸、硫銨1.5萬噸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 波 |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 波 | ||||||||||||||||||||||||||||||||||
報告審核人: | 王 冠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倪宏華、黃伯揚、檀廷斌、占偉、曾華玉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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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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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伯揚、王波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1.12.8-2022.7.13;主要任務: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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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建設項目名稱: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萬噸/年焦爐廢氣脫硫除塵改造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 企業(yè)廠址:豐城市上塘鎮(zhèn)的豐城市工業(yè)園區(qū)精品陶瓷基地內 項目建設地址: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廠區(qū)內 建設性質:改建 項目建設內容: 1)主體裝置:新建一套“SDS 干法脫硫+布袋除塵”系統(tǒng)及相應配套設施等,主要包括:煙氣系統(tǒng)、SDS 脫硫系統(tǒng)、除塵系統(tǒng); 2)輔助設施:空壓系統(tǒng)、脫硫產物打包系統(tǒng)、供配電系統(tǒng)、照明及防雷接地系統(tǒng)、儀表自動控制系統(tǒng)、監(jiān)視系統(tǒng)等。 主要建構筑物: 主要建構筑物表
評價結果: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通過評價分析,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萬噸/年焦爐廢氣脫硫除塵改造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煙氣中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屬于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劇毒化學品、監(jiān)控化學品和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2、該項目裝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煙氣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為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 3、該項目存在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灼燙腐蝕、機械傷害、車輛傷害、噪聲與振動、高處墜落、粉塵、容器爆炸、起重傷害、坍塌、物體打擊、高溫及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是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粉塵等。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1、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萬噸/年焦爐廢氣脫硫除塵改造項目屬于《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訂)》中鼓勵類第四十三類“環(huán)境保護與資源節(jié)約綜合利用”中第十五條““三廢”綜合利用與治理技術、裝備和工程”,符合國家的產業(yè)政策。豐城市行政審批局已對該項目進行了備案,項目統(tǒng)一代碼為:2103-360981-07-02-657156。 2、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萬噸/年焦爐廢氣脫硫除塵改造項目建設于豐城市工業(yè)園區(qū)精品陶瓷基地內的化工集中區(qū)該公司原脫硫脫硝裝置西側,豐城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化工集中區(qū)為江西省第一批化工集中區(qū),符合當地政府規(guī)劃要求。 3、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采納了《安全設施設計》和《變更單》中的安全措施建議及要求,針對性的采取了相應的預防措施,安全設施滿足現行標準規(guī)范要求。 4、該項目未采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工藝、設備。 5、該項目與廠區(qū)原有裝置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的要求。 6、通過定性定量分析,該項目選址與周邊環(huán)境單元、總平面布置及建構筑物單元、工藝裝置單元、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單元、特種設備單元、消防單元、安全管理單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焦爐煙氣SDS干法脫硫聯合SCR脫硝技術規(guī)范》、《煙氣脫硫工藝設計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為該項目裝置配套的給排水、供電、供氣等公用輔助工程滿足項目需要。 7、正常情況下,自然條件對該項目無不良影響。 8、該項目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對其周邊環(huán)境不會產生影響。但是,如果發(fā)生火災爆炸、煙氣泄漏等重大事故,可能對周邊環(huán)境造成一定的影響。 9、正常情況下,周邊裝置、環(huán)境對該項目裝置影響較小。但如果周邊裝置發(fā)生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等事故,則必定會對該項目的運行造成影響。 10、該項目安全管理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依托該公司現有體系,該公司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設置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20名,注冊安全工程師1名;該公司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guī)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備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學歷專業(yè)不符合的部分人員已制定學歷提升計劃;公司按要求對項目進行了安全投入,安全設施設備較為齊全,壓力容器、防雷、防靜電設施等國家有強制檢測要求的按要求定期進行了檢測;該項目按要求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項目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1、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化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該項目不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評價結論: 根據評價組現場檢查提出的存在問題和改進建議,企業(yè)完成了相應的整改。評價組在對檢查情況以及整改情況后進行匯總分析后得出如下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豐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10萬噸/年焦爐廢氣脫硫除塵改造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單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yè)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單一致;控制系統(tǒng)與設計一致,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已取證,學歷專業(yè)不符合的部分人員已制定學歷提升計劃;企業(yè)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tǒng)。項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2.7.13 | ||||||||||||||||||||||||||||||||||
現場影像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