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
發布時間:2022-07-26
| 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簡介: | |||
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注冊成立,企業廠址位于江西省德興市香屯工業園內,是由江西銅業集團公司投資控股,浙江云霧山礦業有限公司、江西耐火材料廠等九家股東共同出資組建的股份制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資金1557959560元,注冊地址:江西省德興市香屯工業園區,法定代表人:肖小軍,經營范圍:電鉛、鉛材、鉛應用產品和電金、電銀、精鉍、銅、鋅及其他有色金屬綜合回收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轉讓;硫酸、液氧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3日);廢舊金屬回收;自營進出口;實驗室檢測及技術服務。公司有鉛冶煉廠和鉛鋅礦山各一座,現有職工人數1200人,擁有各類專業人員220人,技術力量雄厚。 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了提高貴金屬系統的銅、銀和鉍的直收率,不外售有價殘渣,對貴金屬鉍冶煉工序進行真空冶煉改造。擬在德興市香屯工業園區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內投資建設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以滿足市場需求。該項目所屬行業為C32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屬冶煉,于2021年12月30日通過德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備案,項目統一代碼為:2112-361181-07-02-188328。 該項目主要對貴金屬車間(原有項目總圖為熔煉三車間,該項目稱“貴金屬車間”)的火法還原熔煉-氧化精煉工藝進行技改,在該公司貴金屬車間外東南側預留用地內建設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不新增用地。該項目建設內容為真空爐廠房及配套的配電室;該項目涉及依托的冰銅庫、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給排水、供配電、氮氣供應系統、消防系統、機修等)、生活辦公設施等依托原有項目。 該項目涉及的物料主要為粗鉍合金、氮氣(壓縮的),涉及的產品為除銀鉍、粗銀、粗銅。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涉及的氮氣(壓縮的)屬于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該項目的生產單元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21]第88號,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1日起實施)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3]1346號)的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安全生產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 受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組成項目安全評價組,到建設單位收集有關資料,對擬建現場進行勘察。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分析,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評價方法,對工程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磷 |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戴磷 | ||
報告審核人: | 黎余平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戴磷、占偉、許玉才、謝寒梅、倪宏華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 | ||
技術專家: | 李家偉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占偉、戴磷、李家偉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2.4.12; 主要任務: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評價報告: | |||
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根據前期準備情況,確定了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安全預評價的評價對象和評價范圍。 該項目的評價對象為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可研報告中所指定的生產規模、產品方案、工藝路線等。 評價范圍主要包括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的選址、周邊環境、涉及的主體工作包括新建的真空爐廠房、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等。 本評價針對評價范圍內的項目選址、總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進行符合性檢查,對設備、裝置及涉及的存儲設施所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評價其工藝及設備的可靠性,公用、輔助設施的滿足程度,并依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提出對策措施建議。 該項目依托的冰銅庫、供配電、供排水、氮氣系統、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消防系統、場外運輸等均在原有項目中考慮了后期工程需求,不在本項目評價范圍內,本報告只進行其匹配性分析。職業危害及環境保護等應有相關資質單位進行評估或分析,不在評價范圍內,本報告只進行相應的引用,不對其結果的正確性負責;評價依據主要采用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相應的行業標準。 本報告是在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基礎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內容,并由此導致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擔。如委托方在項目評價組出具報告后,如建設項目周邊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變更建設地址的,主要技術、工藝路線、產品方案或者裝置規模發生重大變化的,造成系統的安全程度也隨之發生變化,本報告將失去有效性。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根據物質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類比裝置現場調查、了解的資料分析,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的規定,該項目運行過程中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機械傷害、灼燙等,此外還存在中毒和窒息、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車輛傷害及噪聲、高溫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 1、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辨識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安監總管三〔2013〕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2、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辨識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項目可研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3、其他類危險化學品辨識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十部門第5號公告(2015年)辨識,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0號、《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信部[2020]52號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3)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4)對照《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該項目不涉及高毒危險化學品。 (5)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 (6)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該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4、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定義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過程得出結論如下:該項目各生產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5、在評價過程中,我們提出了相應建議和措施。 三、評估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金德鉛業股份有限公司“粗鉍真空熔煉爐冶煉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從安全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四、現場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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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