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100萬噸廢棄石灰石綜合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麗江古城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建設地點:麗江市古城區文化街道辦事處文化社區干地壩村麗江古城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廠區內 項目投資:總投資1500萬元,安全設施投入約124.2萬元。 法定代表人:涂應祥 項目施工圖設計單位:北京凱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建材行業(水泥工程)甲級;建材行業(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程)乙級;建材行業(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乙級;等]。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該項目屬于建材工貿類建設項目。 2、該項目存在火災(電氣火災)、爆炸(容器爆炸)、觸電事故、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坍塌、中毒窒息(粉塵危害)、高處墜落、噪聲等危險有害因素。 3、重點防范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在物料運輸、破碎及檢查篩分、倉儲等生產過程中,建(構)筑物坍塌的危險等級最高,危害程度較大,應引起高度重視;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觸電、車輛傷害等其他危險、有害因素的危險等級次之;機械傷害和電氣傷害為生產過程中發生概率較大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是防范的重點。 4、通過定量計算結果: 采用作業條件風險程度評價法(簡稱MES法),結合項目危險源點,定量分析項目采取的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可能后果,項目涉及的主要場所和主要設備固有風險等級為3級、4-1級作業點,通過采取降低風險的補償措施,運行期通過加強安全管理、危險源點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手段,本項目固有風險是可控和可接受。 5、該項目不涉及劇毒、高毒物品。 6、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7、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 8、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和特別監控危險化學品。 9、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瓶裝乙炔氣由于其使用量少,作為檢維修使用物料,不作重點考慮)。 10、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檢維修瓶裝氧氣、乙炔不進行長期儲存,檢維修時外委單位按需臨時采購使用)。 評價結果: 1、該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有關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建設,符合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 2、項目按進度要求完成土建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單機、聯動調試后按試車方案帶負荷進行了試生產,生產工況各項指標均正常。經相關參建方進行驗收,驗收意見為 “該單位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通過驗收”。 3、安全驗收評價現場檢查、勘驗及報告編制過程中發現該項目的安全隱患/問題,被評價單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按要求組織相關方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進行了整改,隱患/問題已基本按相應整改建議整改完成。 4、從安全生產角度,該項目各驗收評價檢查單元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主要安全設施按照《安全設施設計》要求進行了落實,該項目安全管理落實到位,對驗收評價中檢查出的安全問題/隱患完成整改,各生產線設備及安全設施試運行正常,項目具備安全驗收投入生產使用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