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專用高分子新材料項目
發布時間:2019-06-2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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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20萬噸專用高分子新材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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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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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簡介:
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8日,注冊資金10800萬元。公司坐落在瑞昌市碼頭工業城,公司主要從事干強劑、施膠劑、濕強劑、改性淀粉(不含化學危險品)生產、經營及研發。法人代表:龔鈁。
恒億化工(香港)有限公司是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恒億化工(香港)有限公司于2018年在江西省瑞昌市成立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為理文造紙配套生產干強劑、濕強劑、施膠劑、陽離子淀粉等專用高分子新材料。
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瑞昌市碼頭工業城,毗鄰江西理文化工和造紙有限公司,可充分利用理文化工原材料和公用工程以及理文造紙產品銷售等方面的優勢,在工業城內形成循環經濟的格局。
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立足中國、放眼世界,依靠高科技人才和先進的生產技術,采用標準化管理體系,秉承綠色發展理念,創建一個高質量、安全、環保的化工生產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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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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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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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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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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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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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謝寒梅、蘇睿劼、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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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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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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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謝寒梅、蘇睿劼、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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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8.9;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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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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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20萬噸專用高分子新材料項目
項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碼頭工業城
項目性質:新建化工項目
用地面積:69372m2(104畝)
項目投資估算總額:36052.88萬元人民幣
投資主體: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龔鈁。
項目建設內容:
1、生產裝置:
1)生產裝置區一:干強劑車間、濕強劑車間;
2)生產裝置區二:AKD施膠劑車間、改性淀粉車間;
2、公用、輔助設施
原淀粉倉庫、陽離子淀粉(改性淀粉)倉庫、乙類倉庫、丙類固體倉庫、丙類液體倉庫、原料罐區、成品罐區、綜合樓、中控室、空壓制氮、供排水及供電等。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簡述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本項目中硫酸、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及《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原化學工業部令第11號)、《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令第1號)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經辨識,本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辨識,本項目中環氧氯丙烷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3)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對項目工藝過程進行辨識,該項目干強劑和濕強劑反應不屬于典型的聚合危險工藝。
4)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關于開展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專用高分子新材料項目涉及生產單元(生產裝置區一單元、生產裝置區二單元)、儲存單元(乙類倉庫單元)的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涉及儲存單元(原料罐區單元)的危險化學品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
二、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修正版)》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7年第4號令)的規定,本項目的開發符合當前國家的產業政策,受到國家的支持。本項目擬建廠址位于江西省瑞昌市碼頭工業城,屬于規劃的化工集中區。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項目于2019年2月28日,經瑞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項目統一代碼為:2019-360481-26-03-003047。
2)該項目位于九江市碼頭工業城,屬于九江市規劃的化工園區,符合市規劃和布局。該項目周邊800m范圍內無村莊、學校、醫院、高密度居民區、公園、政府辦公場所等敏感、脆弱目標。
該項目生產裝置與周邊企業、公路、長江、園區道路的距離符合相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要求。
該項目廠址北面的長江和東面的赤湖設置有防洪堤,可不受洪水的影響,廠區內擬設置完善的排澇設施,可不受內澇的影響。
該項目廠址地質條件穩定,無不良地質現象,周圍無名勝古跡及自然風景區,無已探明的具有開采價值的礦藏,無泥石流、滑坡現象。
擬建項目的選址及周邊安全距離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通過分析計算,若產生突發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對周邊環境不會產生的影響;擬建廠址的周邊大多為園區工業發展用地,周邊環境對本建設項目不會產生影響。
3)生產裝置四周設有次干道,形成環形通道,并相互連接;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等獨立設置,分區明確、合理;各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
擬建項目的總平面布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4)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專用高分子新材料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國內有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5)預先危險分析表明生產裝置一、生產裝置二單元的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程度是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
6)危險度評價結果為:原料罐區、成品罐區的危險分值均介于11~15分,屬于中度危險;生產裝置一、生產裝置二、丙類倉庫、乙類倉庫的分值均小于10分,屬于低度危險。
8)重大事故后果計算分析
環氧氯丙烷儲罐閥門大孔泄漏、管道完全破裂、容器整體破裂產生的池火影響范圍最大,造成的死亡半徑最大,可達17m,輕傷半徑為24m,根據可研及廠區總平面布置圖,該儲罐距離北側中心控制室106m,不會對中心控制室造成影響;距北面圍墻約149m,距東面圍墻約141m,距南面圍墻約74m,距西面圍墻約153m,事故發生半徑均在企業內部,不會對外界造成影響。
9)本項目使用的原料主要有30%丙烯酰胺溶液(AM)、甲基丙烯酰氧乙基三甲基氯化銨、乙二胺四乙酸 、N,N-二甲基丙烯酰胺、甲基丙烯酸二甲基氨基乙酯、甲基丙烯磺酸鈉、引發劑(過硫酸銨)、終止劑(無水亞硫酸鈉)、促進劑(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衣康酸、硫酸、己二酸、二乙烯三胺、對甲苯磺酸、環氧氯丙烷、終止劑(鹽酸)、AKD蠟粉、分散劑(亞甲基二萘磺酸鈉)、32%NaOH、冰醋酸、醚化劑(3-氯-2-羥丙基三甲基氯化銨)、AKD專用淀粉、調整劑(氧氯化鋯)、硫酸鋁、淀粉、堿性催化劑(氫氧化鈣)、富馬酸(69%),產品有干強劑、濕強劑、AKD施膠劑、陽離淀粉,其中原料30%丙烯酰胺(AM)、引發劑(過硫酸銨)、硫酸、環氧氯丙烷、終止劑(鹽酸)、32%NaOH、冰醋酸等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十部門2015年第5號中的危險化學品,產品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該企業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中的“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使用的原料環氧氯丙烷年使用量(1500t/a)超過《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規定的最低設計使用量(730t/a),故該企業應依法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10)該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腐蝕等。
11)該項目建成后,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要具備相對獨立職能,按照不低于從業人員2%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2)安全條件的評價結果
(1)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專用高分子新材料項目擬建于該項目位于九江市碼頭工業城,屬于九江市規劃的化工園區,符合市規劃和布局。該項目周邊800m范圍內無村莊、學校、醫院、高密度居民區、公園、政府辦公場所等敏感、脆弱目標。
項目及周邊沒有壓覆礦產資源;項目周邊無河流、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項目周邊1000m范圍內無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項目周邊無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項目周邊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
(2)主要生產裝置、設施平面布置符合《《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160-2008、《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2009、《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范》HG20571-2014、《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
(3)該項目建成投產后正常運行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4)該項目正常情況下周邊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情況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5)該項目正常情況下自然條件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13)項目建成或實施后安全運行可靠性評價結論
(1)本項目工藝成熟,其技術方案是安全、可靠的。
(2)該項目整個生產過程采用自動化的檢測和控制,生產過程中的主要的參數集中到控制室,由控制系統進行(智能顯示儀表)顯示和控制,配有UPS不間斷電源;其他參數及設定值不需經常調整的參數,采用就地顯示和調節,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較先進、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依據對該項目擬采用的技術、設備、工藝與國內外技術的對比及該項目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三、項目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本項目中的環氧氯丙烷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對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數量、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要求完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本項目應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40號的相關要求,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
綜上所述,江西皇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專用高分子新材料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項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和滿足《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第45號令)等的相關要求,項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1)本項目安全預評價經評審后,應提交給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結合可研報告,進行項目初步設計,并由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安全專篇,交主管政府部門進行設計審查,設計審查通過后,始能開工建設。
2)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標準和規程、規范的要求和審定的設計文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及本報告建議完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在建設中嚴把施工質量關,確保建設的安全順利,使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的規定得到落實。
3)建成后,建筑消防工程應取得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4)本項目投產以后,應定期監測作業場所有害物質濃度,并定期對接觸有害物質人員進行體檢。
5)本項目建成及運行后,應按規定要求由具有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對工程的防雷、防靜電設施及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及附件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設施有效。
6)根據工藝特點,加強職工上崗培訓,制定各項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生產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7)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以防突發性事故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按預定的方案進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事故。
8)在項目建設辦理中間交接、單機試車、聯動試車、假物料試車并經調試后,應編制試產方案連同施工單位的安裝工程小結、監理單位的工程監理工作小結和建設項目試產申請書,向市安全監督部門提出試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試產。
9)試產結束應聘請有資質評價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并隨后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正式安全驗收。
10)本項目投產以后,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聘請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資質的單位的專用車輛承運,司機、押運員必須經培訓并持證上崗并遵守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法律、法規、規范,以確保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
11)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意見》(贛安監管二字〔2012〕178號)有關規定:“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由具有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化工石化醫藥專業甲級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
建議項目建設單位聘請具有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化工石化醫藥專業甲級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12)企業建成后應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實施安全目標全面安全管理(即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和全天侯的安全管理)。將安全管理納入良性循環的軌道,在建設及運行期間,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從業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實現安全管理的標準化、系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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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