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龍楊高速省界停車區加油站西站建設項目
發布時間:2025-01-0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龍楊高速省界停車區加油站西站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 |
簡介: | |
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龍楊高速省界停車區加油站西站建設項目屬于新建項目,擬建地址位于大廣高速公路龍楊段原九連山省界收費站。所選地塊土地性質為加油加氣站用地,符合規劃要求。投資建設單位為“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根據所處的區域、道路類型及周邊的經濟環境,在該地段擬新建一座一級加油站。 該建設項目于2024年9月9日依法取得了龍南市行政審批局下發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統一代碼:2305-360727-04-01-600406。該建設項目依法取得了龍南市自然資源局下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3607832024YG0063443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3607832024GG0108482號),規劃用地面積為1948.45m2,建筑面積542.8m2,擬布置站房、加油區、埋地油罐區、密閉卸油口、隔油池等其他配套設備設施。加油區域擬設置6臺四槍多油品加油機,擬設置2臺50m3的0#柴油臥式雙層油罐、1臺50m3的92#汽油臥式雙層油罐、1臺30m3的92#柴油臥式雙層油罐、1臺50m3的95#汽油臥式雙層油罐、1臺30m3的98#汽油臥式雙層油罐,總儲存能力為210m3(柴油折半),屬于一級加油站,經營方式為零售。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具有爆炸危險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界定標準的復函》(安監總廳管三函〔2014〕5號)、《危險化學品目錄》,汽油(序號:1630)、柴油(序號1674),屬危險化學品,具有火災、爆炸、中毒等危險特性。根據《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汽油為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規定,汽油的火災危險性是甲類,0#柴油的火災危險性為丙類(根據國家標準《車用柴油》GB 19147-2016/XG1-2018);根據《壓力容器中化學介質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險程度分類標準》(HG/T 20660-2017),汽油為爆炸危險介質;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2020版),汽油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該加油站未涉及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和高毒物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該加油站屬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單位,需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鄭 強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鄭 強 |
報告審核人: | 黃香港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林大建、鐘 搏、鄭 強、王波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鄭強、鐘搏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年12月28日收集資料、現場勘察 |
評價報告: | |
評價對象: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龍楊高速省界停車區加油站西站 評價范圍:該項目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包括站房、罩棚、油罐區、加油島、卸油點等)、工藝流程、經營、儲存場所、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 評價結論: 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龍楊高速省界停車區加油站西站項目在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過程中主要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險性;其可研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發布,總局令第77號修改)、《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 50156-2021)等要求;建議建設單位在進一步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落實可研方案中的對策措施和本評價報告中補充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并加強安全管理,項目建成后的風險程度處于可接受程度內。 | |
提交時間: | 202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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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稿)贛州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龍楊高速省界停車區加油站西站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pdf